从这种意义上说,在欠缺其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,若仅凭社会公众的使用行为和事实,商标俗称本身并非一种商标权,也非元商标权人“在先使用”且“有一定影响”的商标;对于俗称,元商标权人既不能当然享受类似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,也不能基于公众使用事实便当然享受相当于先用权(即在先使用权)的保护。可见,俗称不仅不是一种固有的权利,而且也并非元商标权法律效力的自然延伸或衍生品。
模仿者一拥而上
今夜,什邡这两个字被再次提起。回想起四年前在什邡的一路上,两边都是被摧毁的巨型工厂,*队在平地驻扎,这些场景,似幻似虚。